佛陀开示空性时,说了如“无眼、耳……”等等的话,表示我们认知的万物都不是真实存在。
佛陀并没有清楚解释他的意思或这么说的理由,他没有详细解释空性,因为当时的听众是精进的利根者,当下就体悟到万法皆空。佛陀在世的正法时代结束后,一般人光是读“无眼、耳……”,并没办法了解他的真正意思,需要进一步的解释。因此,龙树、月称、无著等大师开始撰写条理分明的论述,解释佛陀最初开示空性时的真义。这些论师在著作中,以逻辑辩证法,解释了为何有必要接受万法皆空的道理。
我们一开始听到或读到“万法皆空”,几乎不可能了解这句话的真义,但严谨地次第研读诠释佛陀空性教法的论典(中观诸论),就能够确知佛陀的本意。
我用手做例子,简单说明逻辑辩证的思维模式。目前,我的手确实是我的手,我看得到,我可以用各种方式觉知到它的存在,它具有手的一切特质和功能,因此称为“我的手”完全合理。但是实际检验,却哪里也找不到所谓的手,因为观看手的每一部份,就会发现不管就什么层次而言,都没有哪一部分确实是手。如果粗略地检视手,首先会看到大拇指。大拇指不是手,它只是大拇指。食指不是手,它只是食指。中指不是手,它是中指。无名指只是无名指,小指只是小指。也可以从手的构成物质来探讨:皮肤不是我的手,血肉不是我的手,骨头不是我的手,骨髓不是我的手。我的手都不是这些部位,还些部位当然还能够继续精细分下去。重点是我的手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实体。“手”,更精确说是“我的手”,只是我们为某个集合体贴上的标签,只是一个名字,用来称呼每个部分本来是各自独立,却刚好凑在一起的集合体。
我们可能认为:“好,没有手就没有手,总还有手指吧。”但是检验任何一根手指,又会碰到同样的问题,因为问说:“手指是哪一部份?”就会发现手指不是第一个指关节,不是第二个指关节,不是第三个指关节,也不是指甲或其他部分。因此,粗略来看,手不存在;仔细来看,手指也不存在。每根指头都只是假名而已,我们只是把指头的观念,套在本自独立却刚好凑在一起的集合体上。
好,现在不只检视我的手,而是把我看作一整体,看到一位名为创古仁波切的人坐在名为法座的东西上。刚刚已确定我的右手不是真实存在,左手当然也是如此,双脚和头也是一样,事实上,不能说我是真实存在的。睁眼看时,会看到某样东西,但这个东西和我们给它的名称,却不是真实存在的。万法都是如此,这就是佛陀说“无眼、耳、鼻、舌…”的意思。
——帖文由阿明摘引自创古仁波切《直指法身》,题目为转引所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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